对市外引进的E类以上人才配偶,根据其意愿优先安排岗位,如配偶在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原则上可按原单位编制性质和职级进行安置。
市委人才办,电话:3390669;
市人力社保局,电话:2230728;
吴兴区委人才办,电话:2289171;
南浔区委人才办,电话:3652570;
德清县委人才办,电话:8289273;
长兴县委人才办,电话:6860819;
安吉县委人才办,电话:5123852;
南太湖新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电话:2110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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