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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清县
  • 政策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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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类
    高层次人才
    政策兑现
    德清县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0-12:00 14:00-17:30(夏季)08:30-12:00 13:30-17:00(冬季)
    政策条款及服务内容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要求


    2020年1月1日后,德清县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新引进来我县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下列条件:

    (1)经我县认定符合《德清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人员;

    (2)签订3年(含)以上有效劳动合同;

    (3)在德清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1个月以上;

    (4)对未在我县缴纳社保,但在我县主导产业企业连续工作1年及以上,且依法在我县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12个月及以上,C类及以上人才、D类人才、E类人才计税年薪不低于50万元、30万元、25万元的,可突破人才认定社保限制,同等享受政策。

    (5)自主创业的,需在德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缴纳税收 1个月以上;

    (6)人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县没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没有享受过任何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

    2020 年1月1日后,德清自主培养的人才享受同等待遇。柔性来德合作的, 根据全职专家租房(生活)补贴标准减半给与聘用费用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照人才类别,分别给予A类人才租房(生活)补贴100万元,B类人才租房(生活)补贴80万元,C类人才租房(生活)补贴60万元,D类人才租房(生活)补贴40万元,E类租房(生活)补贴补贴20万元。

    补贴分10年平均拨付,补贴期内,若人才层次提升,余下补贴就高发放。享受购房补贴后不可再享受租房(生活)补贴。享受租住人才公寓政策优惠的高层次人才,租住人才公寓时间与领取租房(生活)补贴时间累计计算。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可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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