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重点及奖励标准:
对2021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市级以上人才创业企业,对经审核的企业发展绩效(即企业所得税),给予连续三年全额奖励。
申请程序:
每年三月份提交材料申报。
市委人才办:0572-3390669
吴兴区委人才办:0572-2289171
南浔区委人才办:0572-3652570
德清县委人才办:0572-8289273
长兴县委人才办:0572-6860819
安吉县委人才办:0572-5123858
南太湖新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0572-2110386
我已了解相关政策,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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