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2020年1月1日后,德清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新引进(招聘)的的大学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及专科高职毕业生)、副高以上专技人才(含副高)和机关单位选调生,以及来德创业的大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处于实际履行合同期间;
(2)在德清县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
(3)自主创业的,需在德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缴纳地税 3 个月以上。
新引进(招聘),指2020年1月1日之前未曾在德清就业创业及缴纳社保费用。
二、补贴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万元(第一年2.5万元,第二年2.5万元);
(2)副高以上专技人才:3万元(第一年1.5万元,第二年1.5万元);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万元(第一年1.5万元,第二年1.5万元);
(4)“985”“211”“双一流”高校或学科、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高校全日制本科生:3万元(第一年1.5万元,第二年1.5万元);
(5)其他全日制本科毕业生:1万元(第一年0.5万元,第二年0.5万元);
(6)全日制专科高职:0.6万元(第一年0.3万元,第二年0.3万元)。
来德就业创业的湖州籍大学生、浙江工业大学毕业生,“南太湖精英计划”创业企业引进的大学生、专业技术人才,补助标准上浮10%(上浮不叠加,上浮部分补贴在第二次申领时一次性拨付)。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参照其他全日制本科生标准享受安家补贴,且不受户籍限制。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可重复享受。
0572-883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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