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给予每人20万元的特殊支持,特殊支持经费分两批各按50%拨付,人才入选后拨付首批经费,第三年根据中期绩效考核评估结果拨付第二批经费,经费的50%用于科学技术人才奖励,由人才自主使用,其余50%主要用于用人单位支持人才开展团队建设、人才培养、项目开发、课题研究、技术创新、工作室建设、合作交流等创新创业活动。
市人力社保局,电话:2398708;
吴兴区人力社保局,电话:2289377;
南浔区人力社保局,电话:3026682;
德清县人力社保局,电话:8018591;
长兴县人力社保局,电话:6038432;
安吉县人力社保局,电话:5137650;
南太湖新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电话:2110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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