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符合人才认定标准中相关资格条件;
2. 目前在湖企事业单位工作(公务员和参公人员除外)或创办企业;
3. 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 申报。申请人登录“湖州人才e码”人才认定版块,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1)身份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2)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协议;创办企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企业股比构成证明材料;
(3)最高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高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才计划认定证书;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符合认定标准规定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研究课题、学术论文等。
2. 初审。对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系统反馈申请人。
3. 复审。初审通过的申请资料提交部门复审。
4. 发码。为通过审核的人才发放“人才码”
1. 人才认定申请常年受理。人才达到更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可申请重新认定,并补充相关证明材料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人才认定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认定资格的;
(2)在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3)存在严重违纪违法或失信行为的;
(4)存在其他应当取消认定资格情形的。凡被取消人才认定资格的,3年内不再受理人才认定申请。